城北区区委 城北区人大 城北区政府 城北区政协 繁体中文  
首 页 城北概况 领导之窗 信息公开 都市农业 在线办事 公众参与  
   欢迎浏览西宁城北区人民政府网!
 
春节放假通知
中共西宁市城北区委办公室 关
中共西宁市城北区委办公室 关
中共西宁市委组织部致全市共产党
中共西宁市城北区委办公室 关
西宁市城北区公开招聘社会治安巡
中共城北区委办公室 城北区人民
关于召开城北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
关于召开中共西宁市城北区七届区
西宁市城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
中共城北区委办公室 城北区人民
城北区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
百件实事网上办  
在线查询  
天气查询 万 年 历 住房公积
邮政编码 话费查询 区号查询
常用电话 航班时刻 列车时刻
旅游景点 IP查询 电视节目
在线查询  
  • 文章总数:[2992]
  • 今日文章:[20]
  • 昨日文章:[15]
  • 今日访问:[40]
  • 昨日访问:[62]
  • 今日回复:[1]
  • 今日访问:[100]
  • 上月访问:[647]
  • 本月访问:[1109]
  • 访问总数:[12429]
  • 您的位置:首页-->新闻聚焦-->通知公告
    关于加强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管理的通告
    西宁·城北:http://www.xncb.gov.cn    来源:    创建时间:2008年9月1日    

            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,创造文明、优美、整洁、有序的城市环境,根据《西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及《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管理工作通告如下:

      一、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机关、团体、部队、企事业单位(包括火车站、长途汽车站、建筑施工现场、商场和集贸市场、停车场等)以及个体工商户(以下简称责任单位),均应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人民政府)签订《市容环境卫生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书》,并按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人民政府)划定的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区认真履行义务。

      二、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主要内容包括:(一)包市容环境卫生整洁

      1.临街门店自备封闭式废弃物收集容器,并放置在门槛以内适当位置,严禁将垃圾污物堆置门外,积极实行垃圾袋装化,定时倾倒。禁止乱泼污水,形成冰滩、污水滩;2.负责责任区内环境整洁,无纸屑、果皮、烟头、痰迹、污物、废弃物,无蚊蝇孳生;

      3.临街建筑物、围墙、橱窗、牌匾、灯饰保持美观整洁、无损,如出现陈旧、破损应及时更换和修复;

      4.各责任单位要保持其建(构)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,图案清晰,外部造型完整,及时整饰翻新;

      5.各责任单位要保证单位门前责任区内无积冰污雪;

      6.户外广告设施、标牌必须符合设置规定,并经有关部门审批,要保持完好整洁,设置单位负责定期维修、更新;

      7.各责任单位应当积极创造条件,完善亮化设施。凡设置霓虹灯饰亮化设施的责任单位,应保证美化、亮化设施完好,并按规定要求定时启用亮化设施,如出现缺损的应及时修复;

      8.商(店)铺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、遮阳布;

      9.各责任单位应当制止乱贴、乱画等损害市容环境行为,及时清除责任范围内影响市容环境的字迹、图案、贴纸等印记,发现乱贴、乱画等损害市容环境不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,并向市容环境卫生、公安部门举报。

      (二)包绿化

      1.保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、维护绿化设施;

      2.禁止攀折花木、践踏绿地,做到树木无钉、无挂、无晾晒衣物;

      3.严禁向树坑、绿地内倾倒垃圾、污水和堆放杂物,并应当积极配合园林管理部门工作,保证树木成活。

      (三)包秩序

      1.积极维护责任区内的良好秩序;

      2.做到无店外出摊,无乱堆杂物、私搭乱建、乱挖乱挂,无占道经营,门前车辆停放整齐;

      3.不得使用超过规定噪声标准的电器、音响招揽生意。

      三、各责任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,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区内“门前三包”日常管理工作,并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人民政府)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
      四、各城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,进一步明确辖区街道办事处(镇)、社区以及各有关部门“门前三包”工作职责,把加强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管理与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有机结合起来,确保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实。

      五、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、建设、园林、公安、工商、卫生、交通、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“门前三包”的管理、监督和执法工作。

      六、对“门前三包”工作落实不到位、门前环境卫生脏乱的责任单位,有关部门要采取警告、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。对拒不履行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,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责任单位依法进行查处。对阻挠、妨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    七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

    春节放假通知[2012-01-20]
    中共西宁市城北区委办公室 关于召开全区2011年度 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兑现表彰大会的通知[2012-01-13]
    中共西宁市城北区委办公室 关于召开中共西宁市城北区委七届三次 全体会议的通知[2012-01-11]
    中共西宁市委组织部致全市共产党员的一封信[2012-01-10]
    中共西宁市城北区委办公室 关于召开中共西宁市城北区委七届二次 全体会议的通知[2012-01-04]
    西宁市城北区公开招聘社会治安巡防员 进入政审、体检人员名单公示[2011-12-30]
    中共城北区委办公室 城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、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[2011-12-27]
   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版权申明联系我们
    主办单位: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政府
    E_Mail: xxzx@xncb.gov.cn   青ICP备09000449号
    技术支持:青海海灵软件有限公司